各项税费(税收政策全国一致)
外商投资企业:
1、增值税税率17%
2、企业所得税
(1)所得税税率24%,地方所得税税率3%
(2)从获利年度起(最多可抵扣前五年亏损后)“两免三减半”,即
第1-2年
企业所得税率为 0
第3-5年
企业所得税率为12%
第6年起
企业所得税率为27%(24%+3%)(如被评为外商投资先进企业,可延长3年减半,即第6-8年企业所得税率为12%)
(3)“两个密集型企业”企业所得税率为15%
由园区协助企业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和申请,条件符合可获得“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”资质,申请国税部门享受税收优惠待遇,每二年审核一次。
3、投资大、技术含量高、回报高的企业,可获园区科技发展基金的扶持。
|